首頁 | 國家圖書館 | 關於本站 | 網站導覽 | 合作夥伴 | English
首頁 >

臺灣大事記要

十九年五月六日(一八九三、六、十九),通判潘文鳳為解決摘紫菜的糾紛 ,規定雞膳嶼作五年一輪(南藔二、菓葉二、紅羅罩一);碇鈎嶼四年一輪 (湖東、湖西、白猿坑、北藔各一年)始終歸此鄉採取,不必封禁、開禁, 免相爭。

中文題名
十九年五月六日(一八九三、六、十九),通判潘文鳳為解決摘紫菜的糾紛 ,規定雞膳嶼作五年一輪(南藔二、菓葉二、紅羅罩一);碇鈎嶼四年一輪 (湖東、湖西、白猿坑、北藔各一年)始終歸此鄉採取,不必封禁、開禁, 免相爭。
類型
大事記要
角色人名
編者:郭志成
出版
澎湖縣
澎湖縣政府
藏品編號
001158253
涵蓋範圍-地理
亞洲
澎湖縣
來源
澎湖縣志 雜志(卷十五)
出版日期:19910420
頁碼:39
申請清單
 聯絡我們
 回頁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