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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碑碣拓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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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建朱文公祠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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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題名
請建朱文公祠記
類型
拓片
主題
碑碣拓片
雜刻
描述
碑碣原文:新建朱文公祠記 癸巳,予建朱文公祠既成,或問曰:「海外祀文公有說乎」?曰:「有」。昔昌黎守潮,未期月而去,潮人立廟以祀。東坡先生為之記云:「公之神在天下者,如水之在地中,無所往而不在也。而潮人獨信之深,思之至,焄蒿悽愴若或見之。譬如鑿井得泉,而曰水專在是,豈理也哉?若文公之神,周流海外,亦何莫不然」?按文公宦轍,嘗主泉之同安簿,亦嘗為漳州守。臺去漳、泉,一水之隔耳,非遊歷之區,遂謂公神不至,何懵也!矧自孔、孟而後,正學失傳;斯道不絕如線,得文公剖晰發明於經、史及百氏之書,始曠然如日中天。凡學者口之所誦,心之所維,當無有不寤寐依之;羹牆見之者,何有於世相後、地相去之拘拘乎? 予自少即知誦習文公之書,雖一言、一字,亦沉潛玩味,終日不忍釋手;迨今白首,茫未涉其涯涘!然信之深,思之至,殆不啻所謂焄蒿悽愴若或見之者也。文公之言曰:「大抵吾輩於貨色兩關打不透,更無話可說也」。又曰:「分別義利二字,乃儒者第一義」。又曰:「『敬以直內、義以方外』八箇字,一生用之不窮」。蓋嘗妄以己意繹之:惟不好貨,斯可立品;惟不好色,斯可立命。義、利分際甚微;凡無所為而為者,皆義也;凡有所為而為者,皆利也。義,固未嘗不利;利,正不容假義。敬在心,主一無適則內直;義在事,因時制宜則外方。無纖毫容邪曲之謂直,無彼此可遷就之謂方。人生德業,即此數言,略包括無遺矣;他言之警切,胥此類。讀其書者,亦惟是信之深,思之至,切己精察,實力躬行,勿稍游移墮落俗邊去,自能希賢、希聖,與公有神明之契矣。予所期望於海外學者如此,而謂斯祠之建無說乎? 祠,正堂三楹,兩旁列齋舍六間,門樓一座。起工於壬辰冬月,至癸巳仲春丁前落成。無動公帑,無役民夫,一切需費悉出予任內養廉餘羨。猶慮祠內香火及肄業師生脩脯、油燈乏資,議將予撥歸郡學□港莊田二十八甲一分租粟供給,歲以為常,經行臺灣府轉行該學永遠遵照,並記以示來者。 康熙五十二年二月吉旦,雷陽陳璸記。屬吏馮協一、洪一棟、俞兆岳、時惟豫、周鍾瑄、杜成錦、郭濤、鄭長濟、陳文海、陳亮采、陶宣仝勒石。
清康熙五十一年(西元一七一二年)十二月,台廈道陳璸呈報福建巡撫等,台地宜建朱子專祠,詳見氏撰「請建朱文公專祠」碑記。祠自同年年底興工,至次年二月落成,陳璸撰「新建朱文公祠記」詳述始末,並議定祠內香火與師生膏火的供給,而由下屬官員勒石,即本件碑記。碑文曾收錄於台灣府縣各志,如陳文達「台灣縣志」、劉良璧「重修福建台灣府志」、范咸「重修台灣府志」、王必昌「重修台灣縣志」、余文儀「續修台府志」與謝金鑾「續修台灣縣志」。又,「南碑集成」亦收錄之,唯立碑年代誤為康熙五十一年,查原碑題下註刻小字「癸已」,亦即康熙五十二年,可知此為立碑年代。
花崗岩
額刻皇清、雙龍紋飾,邊框花飾
出版地點:台北市
出版者: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
輯稿/撰寫:何培夫
攝影者:晏錦文
出版時間:1999
台灣地區現存碑碣圖誌
文昌閣前左圍牆
日期
清康熙
康熙五十二年二月
1713
原件與否
複製品
立體資料-拓片
色彩
黑白
數量
1
尺寸
縱:300公分
橫:118公分
涵蓋範圍-地理
亞洲
台南市中區
臺南市中區南門路2號 孔子廟
語言
中文
來源
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提供拓片底片
本批碑碣拓片由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提供
原件典藏單位(者)
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
著作權
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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